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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債務配偶承擔嗎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2.79W)

不需要。合夥債務,是指於合夥關係存續期間,合夥以其字號或全體合夥人的名義,在與第三人發生的民事法律關係中所承擔的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合夥舉債,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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