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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欠債 | 子女名下房產會被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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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父母欠下的債務系家庭經營所欠債務,理應由家庭財產來共同償還。若未成年人名下的房產系其父母出資購買,且購買當時其未成年並無經濟能力的,雖然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仍屬於家庭共同財產,因此,可以執行該房產,但需追加未成年子女為被執行人之後才能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父母欠債,子女名下房產會被執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