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子女名下房產父母離婚分配

法律 閱讀(3.31W)
子女名下房產父母離婚分配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父母債務子女名下房產能查封嗎


父母欠債,房子是兒子的名字法院無權查封。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如果該房屋登記在兒子名下的,其物權就歸兒子所有,不屬於父母的財產,而且,父母的欠債,也應該由父母來承擔,兒子沒有幫其償還債務的法律義務,所以法院是不可以進行查封的。

但是,如果存在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由父母將該房屋贈與給兒子、或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轉讓給兒子等情形的,則該行為無效,有關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確認該行為無效,之後就可以正常查封和執行的。

另外,如果該房屋是由兒子繼承父母的遺產所得的,則兒子有在所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償還父母債務的義務,法院可以查封該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