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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方和債務方的含義是什麼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1.54W)

1、債權方是債的關係中有權利要求另一方(債務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在債的關係中,債權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特定的權利主體才有權要求義務主體履行約定的義務。
2、債務方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係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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