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解答>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擔保合同有如何的特徵呢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1.23W)
擔保合同有如何的特徵呢
律師解析:擔保合同的特徵:
1、補充性,責任財產的補充,即擔保合同成立,就在主合同關係的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係,從而使保障債權實現的責任財產得以擴張。
2、從屬性,又稱附隨性、伴隨性,是指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係的存在為前提;
3、相對獨立性,是指擔保合同儘管屬於從合同,但也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