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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合同如何去約定利率?

民間借貸律師解答 閱讀(2.45W)
民間借貸合同如何去約定利率?
律師解析:民間借貸可以約定利息,也可以不約定利息。民間借貸行為發生在2020年8月20日之後的,雙方約定的利率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
舉例:2020年7月20日釋出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民間借貸利率4倍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
當事人主張的逾期利率、違約金、其他費用之和也不得高於民間借貸利率四倍的司法保護上限。即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併主張,但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釋出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