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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朋友錢利息如何給?

民間借貸律師解答 閱讀(1.13W)
借朋友錢利息如何給?
律師解析:有約定依照約定,但利息不能超過法律規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沒有利息。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私人借款的利息總體上體現為意思自治原則,即利息由雙方當事人自願協商約定。只要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法律是允許的,並予以保護。如果當事人雙方對利息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四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