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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給朋友不還怎麼辦?

個人債務 閱讀(2.06W)

生活中,有不少借款都是發生在朋友之間的。人們在遇到資金困難時,一般也會想著向朋友借錢。且礙於情面,朋友之間借錢很少會打借條或欠條。此時,如果朋友借錢不還怎麼辦呢?相信有不少人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畢竟此時礙著朋友關係也不好直接開口要。下文中,本站小編就來告訴大家遇到這樣的情況要如何處理。

借錢給朋友不還怎麼辦?

一、借錢給朋友不還怎麼辦?

朋友之間借錢不還,又沒有借條或欠條,這是法律與道德之間存在的漏洞所造成的。沒有借條或欠條,也就沒有任何證據,法律也沒有辦法。對方還是不還,只能憑藉他的良心了。

因此,借錢一定要有借條或欠條,這不僅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也是為了防止發生變故和對方遺忘的好辦法。如果有欠條,對方不還錢,就可以起訴對方,即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了。

另外,在沒有借條或欠條的情況下,最好能跟對方達成還款協議。前提是,對方必須合作,能就還款事項籤一份協議書,如還款時間,是分期付還是一次支付;以及還款日期和對方簽名。對方到期不還,就有證據起訴了。

二、追討債務時遇到困難怎麼辦

債權人對於自己的債權是要格外慎重處置的。一旦有了不利的情況,還是可以依法採取一些補救措施的。

若是超過了時效未要求債務人履行的債權,則可採取一些適當措施,如可以要求債務人補充一個還款協議,約定何時再還,若債務人不願書寫,則可採取錄音的方式,將債務人同意繼續履行的講話錄音固定。曾有一個債權人因債務人未書寫書面欠條,只得採取電話聯絡方式,將電話內容錄音。並以此為證據起訴,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贏了官司。

如果時效過後,債務人又同意還款一部分,則一定要接受,因為債務人同意還款的行為,視為同意履行,則債權人的時效,實際上又得到了保證,還可以繼續要求對方還款。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也有時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債務人可能為逃避債務,遠走他鄉,債權人無法法找到他,那怎麼辦呢,其實債權人這時仍可以提出訴訟,按我國法律規定可以公告送達法律文書,由法院作出判決,債權人申請執行,待債務人出現後或是發現他有財產存在,是可以執行的。

有時債務人因為各種原因被囚禁或是出國,這時債權人還是可以提出訴訟的,債權人作為原告,在他的住所地起訴,並由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作出判決並申請執行。

在發生債權債務關係後,如果債務人能夠主動償還債務,自然是最好的。但是,如果債務人以各種理由拖延還款,甚至是拒絕還款時,債權人就要想辦法追討欠款了。實踐中,如果您也有遇到類似的情況,在對方頻頻不願歸還欠款時,您應收集好相關的證據,及時向法院起訴,避免錯過了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