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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轉讓怎麼寫簡單的

在轉讓借條時需要寫明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轉讓人。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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