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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轉讓前債務怎麼辦

公司債務律師解答 閱讀(9.24K)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者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並公告。企業法人分立、合併,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但同時也規定了轉讓方對於債務問題應該提前告知受讓方清算。

公司轉讓前債務怎麼辦

《民法典》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