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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財產不能抵押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閱讀(1.02W)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等。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條: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並轉移佔有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哪些財產不能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