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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合同中擔保人死亡如何辦?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閱讀(9.28K)
保證合同中擔保人死亡如何辦?
律師解析:在司法實踐中,擔保人死亡後,擔保人留有遺產的,則繼承人應在其繼承的份額內承擔保證責任。民法典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裡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裡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
這裡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擔保人應按照當事人之間的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擔保人死亡,其繼承人應在其繼承的份額內承擔保證責任,擔保合同仍然是需要繼續履行完畢的。如果說沒有繼承人的話,就不需要再進行擔保。
民法典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如果繼承人能承擔責任的,則由繼承人先以其所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擔責。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