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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產欠債不還判刑嗎

債務債權 閱讀(1.68W)

一、房產與欠債的相關法律規定

有房產欠債不還判刑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如果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人民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強制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條 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1、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執行依據確定被執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執行通知送達之日起,已經給予三個月的寬限期,被執行人以該房屋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的必需品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二、房屋抵押欠款協議範文

房屋抵押欠款協議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欠乙方人民幣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方所有的位於的一處房產。(面積:產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

第二條 抵押擔保範圍:甲方欠乙方款總額人民幣 元。

第三條 抵押房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並使用。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任何一次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欠款人未依約歸還款,房屋即作為餘下欠款數額的價格抵押,房屋無條件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欠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協議終止。

第七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過對上述內容的閱讀就會知道有房產欠債不還判刑嗎這一問題的答案,有房產的欠債人如果僅有一處賴以生存的房屋,那麼法院不會對其房屋做任何懲罰,也不回判刑如果有多處房產的會依照法律規定對其多餘的房產進行懲處以至補償債權人,如果在雙方都同意的前提下,還可以將欠款人的房屋抵押給債權人以抵押欠款,上述內容中小編也為大家整理了房屋抵押欠款協議範文,僅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