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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銀行利息多少算高利貸?

債務債權 閱讀(2.62W)

一、超過銀行利息多少算高利貸?

超過銀行利息多少算高利貸?

超過銀行利息四倍算高利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起每月釋出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二、借貸利率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它產生於原始社會末期,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說,在資本社會出現之前,在現代銀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間放貸都是利息很高的。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二十六條規定: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起每月釋出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施行後,高利貸的標準不再以是否超過年利率24%為標準,而以是否超過36%為標準,也就是說年利率不超過36%的都不屬於高利貸。

民間的高利貸行為屢見不鮮,很多放貸的機構或者個人利用他人急用錢的心理進行高息的借貸,導致很多借款人的利息越滾越多,最終無法承擔,我國的法律中也規定了利息超過36%的部分是不予認可的,一旦遇到高利貸的行為應當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在當代的社會,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是符合法律當中的規定的,其中也是可以約定利率的,但是這個利率不宜過高,如果過高的話將會得不到法律的支援。最高是不能夠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