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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中超過多少利息算高利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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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貸也屬於民間借貸的一種,只是高利貸屬於違法的行為,針對高利貸中的高利率法院是不會支援的,法院只會支援法律規定的屬於合法的民間借貸利率範圍內的利息。那麼超過多少利息算高利貸?下面本站小編為你解答。

民間借貸中超過多少利息算高利貸?

一、超過多少利息算高利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8月20日釋出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釋出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二、民間借貸利息怎麼算?

民間借貸問題,是民間發生較多的糾紛之一。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計算民間借貸利息時要注意以下三點:

(一)、沒有約定利息的,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二)、民間借貸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在這裡要注意,高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也就是說當事人約定的利率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出現糾紛時利息要分兩種情況計算:

1、約定利率超過四倍,但當事人實際沒有按約定的利率支付,或者沒有支付利息,出現糾紛後,法院對超過四倍的利息不予支援,但四倍以內的部分法院是支援的。

2、約定利率超過四倍,當事人支付以後又起訴要求對超過四倍部分予以返還的,根據法律的規定,當事人雙方約定的高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的,該部分合同條款無效,按無效合同的規定,因該無效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三)、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複利。

三、高利貸合同有效嗎?

對高利借貸,應認定合同無效,並可沒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一定的罰款。

有償的民間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貸時將利息扣除計入本金之內,也不得計算複利,搞利滾利, 否則按照實際借貸額計息或將已收取的複利返還借貸人。合同約定借貸是有償的,但沒有約定利率或約定不明的,依法律規定,“視為不支付利息”。 因此,出借人應當特別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內心意願是訂立有償借款合同,就必須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利息條款。

新司法解釋中規定超過多少利息算高利貸?,就是超過了銀行同期存款利率4倍即視為高利貸。對於屬於高利貸的部份法律是不會保護的,法律只保護沒有超過的部分。所以大家在進行民間借貸時需要注意利率,不要認為利率越高自己借出去越多賺得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