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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逾期付款利息的依據有哪些

債務債權 閱讀(3.18W)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規定,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主張逾期付款利息的依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