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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禁止債權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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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禁止債權轉讓

在現實社會中,考慮到促成交易,當事人將其債權轉讓是受到法律允許的。但法律也規定有些債務是禁止轉讓,對於那些法律規定禁止轉讓的債權,第三人最好是不要接手,否則只會使自己的利益遭到損失。在實踐中,具體哪些債權是不可以轉讓的呢?下面,本站網小編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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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債權禁止轉讓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

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

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