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債務債權>

債務還不上抵押車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3.17W)

一、債務還不上抵押車怎麼辦?

債務還不上抵押車怎麼辦?

債務還不上抵押車,可以到抵押公司進行辦理,具體程式如下:

1、機動車所有人應該首先去該機動車的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抵押登記申請。

2、填寫《機動車抵押/登出抵押登記申請表》時,需要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

3、在填寫申請表的時候要攜帶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兩方簽署的抵押合同。

4、申請受理後,會在登記證書中有所記錄。

二、《民法典》(2021的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裝置、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第三百九十六條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裝置、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抵押財產確定時的動產優先受償。

第三百九十七條 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佔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併抵押。

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一併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併抵押。

第三百九十八條 鄉鎮、村企業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範圍。

抵押車輛的情況在司法實踐中是比較常見的,對於當事人的債務無法償還的,是可以對自己的車輛進行抵押處理的,相關情況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式進行合法的處理,可以與債權方、以及抵押公司的工作人員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