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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上無時間的效力有嗎?

債務債權 閱讀(2.35W)

一、借條上無時間的效力有嗎?

借條上無時間的效力有嗎?

還款日期不是借條的必備要件,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債權人可以隨時催告,但是必須給債務人一個合理的還款期限,訴訟時效是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還款對方卻不還款時起起算,如果債權人一直不主張的話從寫借條那天起開始訴訟時效為20年。有雙方的協議簽字,屬於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借款合同,債權人可以隨時主張自己的權利,但是需要給對方適當的準備時間。

二、借條和欠條的區別是什麼?

借條是借、貸雙方在設立權利義務關係時,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欠條是由於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時,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償還而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二者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證明物件不同。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3)訴訟時效不同。在未註明償還日期的情況下,二者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始時間是不同的。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借款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麼債權人可以在任何時間索要,時效從債務人拒絕還款時起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三年。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

三、個人借條可以轉讓嗎?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債權人是可以將債權轉讓給其他人的,而轉賣借條是屬於債權轉讓的行為,債權人通知債務人即可。

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佔有而受到影響。

不管借條上有沒有寫還款的時間,只要是雙方確認並簽字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條和欠條是有一定的區別的,具體表現在訴訟時效不同、證明物件不同以及形成的原因不同等區別。個人的借條是可以進行轉讓的,只不過要通知債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