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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資金來源要舉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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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涉及鉅額借貸的,出借人除了應當提供借條外,原則上還應提供銀行資金往來憑證以證明交付事實的存在,主張以現金交付的,還應當說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經濟狀況、出借人的資金來源、出借人和借款人的關係、借款原因及交付的時間、地點、在場人員等情況。

出借人資金來源要舉證嗎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