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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聯絡不上人算詐騙嗎

債務債權 閱讀(1.99W)

一、欠錢聯絡不上人算詐騙嗎

欠錢聯絡不上人算詐騙嗎

欠錢不還聯絡不上,一般屬於民事糾紛,不構成詐騙罪。欠錢不還的,往往是屬於民事上的糾紛,此時是不會涉及到刑事犯罪,也就是詐騙罪的。但如果債務人主觀上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並且取得的財產數額達到了詐騙罪立案標準的話,那麼就有可能構成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第一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第二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第三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第四行為人取得財產,第五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欠錢找不到人怎麼辦

1、在報紙等媒體刊登催收公告,避免訴訟時效過期。債權人可以在國家級或下落不明的債務人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2、收集證據,在訴訟時效期限內直接起訴債務人。債權人起訴後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法院首先看原告的證據充不充分,如果充分法院可以公告傳喚被告,公告期限屆滿,被告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

3、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由其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債務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拒絕支付失的,債權人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將代管人列為被告。

4、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