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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有聯絡還在還錢算詐騙嗎

欠款追討 閱讀(1.14W)

不算詐騙。
詐騙必須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本案中當事人一直在還錢,就代表不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所以不構成詐騙。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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