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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債權憑證的特徵是什麼

債務債權 閱讀(2.49W)

擔保債權憑證的特徵包括沒有嚴格的審判程式、債權人據以申請執行的法律依據、具有法律效力,主債權內容發生變更的,擔保的權利義務關係亦隨之變更。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擔保債權憑證的特徵是什麼

一.擔保債權憑證的特徵是什麼

1、債權憑證是法院在執行過程中發放的,它沒有嚴格的審判程式。

2、債權憑證是在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現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後仍不足清償債務時發放的。

3、債權憑證是法院向當事人發放的法律文書,具有法律效力,在權利人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時,可以根據該債權憑證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4、債權憑證的內容是債權人據以申請執行的法律依據。

二.擔保的從屬性問題

擔保債權(物權)屬於從屬權利,從屬於主債權債務。其從屬性主要表現在七個方面:

(一)成立的從屬性

擔保是為主債權存在或將來存在而存在,其以主債權的成立為前提,若主債權不成立,擔保亦不成立。

(二)變更的從屬性

主債權內容發生變更的,擔保的權利義務關係亦隨之變更。但是該原則有所例外。

(三)效力上的從屬於

主債權無效,擔保必然隨之無效。

(四)消滅上的從屬性

主債權消滅的,擔保關係隨之消滅。

(五)訴訟上的從屬性

某一主債權有擔保的,當事人之間發生訴訟的,擔保人同主債務人一併成為共同被告(《擔保法解釋》第128條)。

(六)範圍、強度上的從屬性

(七)移轉上的附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