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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找到家裡了不還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1.79W)

一、欠錢找到家裡了不還怎麼辦?

欠錢找到家裡了不還怎麼辦?

1、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法院會依法做出判決

2、勝訴之後,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資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6、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主張償還的訴訟時效為3年,

1、超過的一般視為放棄訴訟追償的權利;訴訟時效因債務人承諾限期給付情況而延長(一般可以書面承諾和口頭承諾錄音為證據證實這事)。

2、 首先要寫一份合格的起訴狀,訴狀的內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況(明確的姓名、住址、職業、年齡、工作單位等)、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證據的影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證影印件。

3、可以去法院起訴他。即使找不到這個人,但是你能明確提供此人的準確資訊,姓名、戶籍等相關資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訴的。如果不能確定是誰或者只知道一些外號等別稱,那是無法立案的。

4、在找不到被告的情況,法院會公告送達傳票、公告後仍不到庭,可以缺席審理、判決。當然,由於公告期要兩個月,所以,這樣情況下案子需要的時間會長一些。再次,判決後如果找不到被告本人,但是,能找到被告的財產,可以直接由法院執行。同時,你要注意訴訟時效,過了訴訟失效,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援

綜上所述,主張償還債務的訴訟時效為3年,超過訴訟時效視為放棄追償的權利,被執行人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限制出境,公佈不履行義務資訊,有能力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償還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