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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欠錢不還的人車怎麼辦?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2.14W)

一、找到欠錢不還的人車怎麼辦?

找到欠錢不還的人車怎麼辦?

1、訴前財產保全

建議當事人先查對方的財產,如果有房產或車子等資財在欠債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訴前財產保全,將欠債人的財產先查封,為日後執行階段做好準備,也可以通過這種方式逼迫欠債人現身。

2、到法院起訴還款

對方欠錢不還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確的被告,居住地址,聯絡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3、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

債務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二、借貸糾紛訴訟費是多少

借貸糾紛案件屬於財產糾紛案件,其收費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收取,其收費標準如下:

財產案件收費(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每件交納50元;

(2)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

(1)交納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3)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三分之一交納。

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欠錢不還,如果是債務人不知道到期的時間的,或者是一些合理的理由的,雙方一般可以先協商處理,對於這種情況一般協商就可以解決問題,如果協商無法解決的,可以申請訴訟,由法院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