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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寫訴狀大概要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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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師寫訴狀大概多少錢?

律師寫訴狀大概要多少錢?

(一)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律師事務所異地設立的分支機構,應當執行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收費規定。第二十五條 律師事務所異地提供法律服務,可以執行律師事務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務所在地的收費規定,具體辦法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二)大致收費標準如下:

⑴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複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 ;

⑵ 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⑶ 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⑷ 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⑸ 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託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⑹ 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二、 訴狀書的種類

(一)刑事自訴狀:自訴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 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要求追究 其刑事責任的書面請求。

(二)民事起訴狀:民事訴訟原告或其法定代理人 因自己的或依法由自己保護的民事權益受到 侵害或發生爭議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要求依法裁判的書面請求。

(三)行政起訴狀:行政訴訟原告對行政機關的處 理或處罰決定不服,或對上一級行政機關復 議決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保 護其合法權益的書面請求。

起訴狀是原告根據刑事自訴案件或民事和行政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自述或者律師代寫的文書。律師收取訴狀的費用一定要在法律規定的範圍之內,通常向委託人收取600-2000元左右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