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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欠款人不還款會怎麼樣

債務債權 閱讀(1.06W)

一、起訴欠款人不還款會怎麼樣

起訴欠款人不還款會怎麼樣

法院受理了後,會以公告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若是公告期時間到了,債務人沒有應訴,法院會對債務人借貸關係明確的案件審理後作缺席判決。而在判決缺席後,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或財產進行清償。

法院判決生效後,判決書要在網上公示,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原告作為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的,被執行人要被民事制裁,資訊也要網上公示,進行社會輿論監督,並與債務人個人徵信系統聯網,限制高消費等。對於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而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2.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3.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4.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5.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如何起訴不還款的欠款人

第一、欠條,一般來說,用於討債的最有力的證據莫過於欠條,它出自借錢一方之手,有對方的簽字,作為書證,極具效力。

第二、人證,案件審理中,對方可以對己方證據進行質證,為了保證證據的充分性以及萬無一失,找到人證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錢時有其他人在場見證,那麼可以找到這些人對債權進行證明。

第三、對方財產證據,訴訟的最終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錢,但不少人為了逃避債務,就會將自己的財產轉移他處。依《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第1款規定,債權人可以撤銷的債務人的行為,一是放棄到期債權的行為;二是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三是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的行為。為了避免拿不回財產的情況,就要蒐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以行使撤銷權。

有欠條可以到法院訴訟解決,沒有欠條的可以錄音,收集付款憑證等證據後,到法院訴訟解決,判決生效後申請強制執行。到法院立案的步驟:寫起訴狀,份數為被告人數 1份。身份證影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單位,要提交營業執照影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覆印件,組織機構程式碼影印件各一份;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納訴訟費。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單位,要提交營業執照影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覆印件,組織機構程式碼影印件;證據材料影印件,份數為被告人數 1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百一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起訴欠款人不還款,當法院受理了之後,會以公告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超過公告期間債務人依然未應訴的,法院會對債務人案件審理後作缺席判決,債權人在判決後可以申請,法院取拍賣財產進行債務清償。如果申請方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就要被民事制裁,網上公示資訊被社會監督,並限制其高消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