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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多少才立案 | 欠錢不還怎麼起訴

欠款追討 閱讀(1.81W)

債權人在遇到債務人欠錢不還的時候,一般都會想盡一切辦法來追債,畢竟自己借出去的錢也是辛苦掙來的,當然不甘心對方賴掉不還。而此時部分人想到了去法院起訴,但是卻不清楚欠款多少才立案,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欠款多少才立案 欠錢不還怎麼起訴

一、欠款多少才立案

理論上不管多少金額,法院都會立案,因為民事權利是以維權為目的,立案要求與款項數額沒有直接關係,法理上推論是隻要有侵權事實存在就應立案,比如有些民事權利而沒有金錢的給付義務,同樣在民事法律調整的範圍。

但是,在訴訟中是有法律成本的,一是當事人的成本,起訴須承擔訴訟費的基本起步費用,當事人須考慮是否得不償失;二是司法成本,即法律資源的佔用,司法機關須將有限的司法資源運用到需要法律調整的地方與物件。所以數額太少是不予立案的,這還未見統一規定,但有的地區內部掌握是1000元至3000元為立案基點。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存在。

2.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不能立案;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①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③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④依刑法告訴乃論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⑤被告人已經死亡的。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欠錢不還怎麼起訴

1、訴訟費的繳納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2、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3、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其實欠款糾紛屬於民事糾紛當中的一種,而根據《民事訴訟法》中的規定,在立案的時候雖然有一定的條件要求,但此時並不會考慮到實際欠款的數額,因而不管欠款多少錢,其實去法院起訴只要符合條件都是會立案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