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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債權轉讓注意事項是什麼?

債務債權 閱讀(1.99W)

一、債務轉讓需要具備四個條件:

債務債權轉讓注意事項是什麼?

1、債務轉讓必須是有效的債務。

債務有效存在是債務承擔的前提。債務自始無效或者承擔時已經消滅的,即使當事人就此訂有債務轉移合同,也不發生效力。

2、債務轉讓中被轉移的債務具有可移轉性。

不具有可移轉性的債務,不能夠成為債務轉移合同的標的,如與特定債務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聯絡的債務,需要債務人親自履行,不得轉讓;當事人特別約定不能移轉的債務以及不作為義務只能由約定或特定的當事人承擔,不能轉讓給他人。

3、債務轉讓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規定。

債務轉讓涉及的第三人須與債權人或者債務人就債務的轉讓達成合意。

4、債務轉讓須經債權人同意。

二、債務轉讓注意事項

1、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2、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3、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三、債權轉讓條件

1、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

2、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讓與達成合意;

3、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讓與性;

4、必須有轉讓通知。

四、債權轉讓注意事項

1、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2、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3、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4、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想要轉讓債務、債權首先是債務、債權是真實有效存在且可以轉讓的,除此之外還要符合債務、債權轉讓的其他條件,而後就可以依據規定的程式進行債務或者債權轉讓,債務債權轉讓注意事項也必須引起重視,例如必須通知債務或者債權人並且取得同意、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