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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後債務糾紛訴訟主體怎麼確定?

債務債權 閱讀(2.28W)

一、夫妻一方死亡後債務糾紛訴訟主體怎麼確定?

夫妻一方死亡後債務糾紛訴訟主體怎麼確定?

夫妻一方死亡後,遺留債權債務糾紛訴訟主體的確定分為兩種情況:

(1)夫妻共同債務,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因此夫妻一方死亡後,共同債務應由生存一方清償。該種情況下列生存一方為被告。

(2)夫妻個人債務,被繼承人死亡後,其債務由其繼承人清償。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債務,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該種情況下列所有的繼承人為被告。

二、離婚時夫妻債務怎麼清償

離婚時夫妻債務的清償:

(一)下列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1、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欠債務;

2、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夫妻雙方共同經營所欠的債務以及一方從事經營,其收入主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債務為共同債務;

3、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因家庭析產所分得的債務;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無法共同生活而離家出走,出走方為日常生活所需開支及治療疾病、撫養子女等所欠債務。

(二)下列債務屬於個人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三)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的共同債務還有個人債務認定之後,按照實際的情況進行債務的清償,如果夫妻中一方死亡,一般是繼承人清償或者是另一方清償,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