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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債務財產如何分配?

夫妻債務 閱讀(2.03W)

一、夫妻一方死亡債務財產如何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債務財產如何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後,夫妻共同財產並不是全部歸另一方所有,而是將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後,剩餘的個人財產部分作為債務進行分配。

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債由誰來還,通常人們會認為應該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來償還,其實這都不對,法律是不支援父債子還或者子債父還的。

夫妻一方死亡後其債務如何處理,首先要弄清楚這個債務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如果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就應當有夫妻共同承擔,如果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那就可以在其個人財產中劃撥清償。

通常來說,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無論是債權人也好,死亡債務人配偶也好,當遇到死者留下的債務問題時候,建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了,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不過用哪種方式解決都好,事情知道該債務是屬於什麼型別的債務,該向誰主張都是對雙方有好處,因為遇到債務數額較大時,雙方往往會發生爭執,各執一詞的情況下,建議當事人可以找個夫妻共同債務專業的律師諮詢,涉及訴訟的話就更應該有專業的律師介入。

二、共同債務的範圍

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在婚後雙方因為共同生活或者從事經營活動所欠下的債務都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那麼共同財產也是需要雙方共同才承擔償還的,如果一方出現了死亡或者雙方出現了離婚等特殊情況時也是需要將共同債務進行平均分割,如果在償還債務時出現糾紛也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