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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糾紛訴訟中應該準備些什麼材料?

債務債權 閱讀(9.79K)

1、起訴書正本

債權糾紛訴訟中應該準備些什麼材料?

當事人向本院提起民事訴訟,應當提交起訴狀、原告主體資格證明、起訴證據等材料。委託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訴訟的,還應提交委託代理資格證明。起訴書副本應當按照對方當事人的數量提供。

2、身份證明資料

原告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材料影印件;原告為法人或個體工商戶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其他組織應提交證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檔案影印件。法人應提交年檢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提交職務證明原件、身份證明覆印件。

3、有代理人的情況

法定代理人與指定代理人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影印件以及其與原告關係的證明材料影印件。

委託代理人應提交身份證明材料影印件、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律師事務所或受託人接受委託的證明、函件(以下簡稱授權委託手續)。

4、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