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合同在簽訂的時候一般都是要有債權和債務人存在的,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保障一個合同的完整性,以及出現了問題能夠及時的找到人來解決,但是對於債權人和債務人來說債權債務常見問題是什麼就是他們比較關心的,小編對於這個問題整理了一份資料大家閱讀一下吧。
一、債權債務常見問題有哪些?
(一)債權轉讓
1、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2、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3、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4、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二)債務轉讓
1、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2、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3、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二、債權債務包括哪些?
1、會計角度
(1)債權:應收賬款 應收票據 應收股利 應收利息 其他應收款 預付賬款等等。
(2)債務:短期借款 長期借款 應付票據 應付賬款 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利息 應付稅費 應付債券其他應付款 預收賬款等等。
2、個人債務
(2)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法定扶養義務人所的債務:
(3)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的;
(4)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的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附隨該遺囑或贈予合同而來的債務
(5)夫妻雙方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債務,但此種約定原則上不具有對抗債權人的效力;
(6)夫妻一方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等所負債務;
(7)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3、夫妻共同債務: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
(3)因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在簽訂合同之前我們首先要知道的是債權人是轉讓權利的而債務人在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可以與債權人商討相關的細節,而在債權債務常見問題中需要了解的是無論是債務轉讓還是債權轉讓都需要讓對方知道,以免出現了矛盾不好解決,而且最好要有書面說明,然後雙方簽字,這樣就可以在出現矛盾之後找到問題所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