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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撤銷權期限是多久?

債務債權 閱讀(1.43W)

一、債權人撤銷權期限是多久

債權人撤銷權期限是多久?

債權人撤銷權的期限一般為一年。在一年的時間內,債權人應當積極行使撤銷權,及時撤銷債務人惡意的處置行為,保護自己的權益。在一年的期限過期後,債務人的處置行為將被認為是合法、有效的行為,屆時,債權人將不能主張權利。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百五十二條 【撤銷權的消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第一百九十九條【除斥期間】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撤銷權、解除權等權利的存續期間,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產生之日起計算,不適用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定。存續期間屆滿,撤銷權、解除權等權利消滅。

二、債權人撤銷權

1、撤銷權,是指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或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2、撤銷權為實體法上的權利;撤銷權為附屬於債權的權利;撤銷權是一種綜合性權利,具有形成權和請求權的性質。

3、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財產並無直接支配的權利,只能對債務人請求給付,債務人得自由支配其財產。但當債務人與他人實施某種行為,使其作為債權擔保的責任財產不當減少,因而害及債權人的利益,致使債權有不能實現的危險情形時,債權人可申請法院撤銷債務人與他人之間的法律關係,恢復債務人的責任財產,使債權得到確保。

債權人撤銷權期限是多久呢?通過閱讀上文,我們不難發現債權人撤銷權的期限一般為一年。在一年的時間內,債權人應當積極行使撤銷權,及時撤銷債務人惡意的處置行為,保護自己的權益。在一年的期限過期後,債務人的處置行為將被認為是合法、有效的行為,屆時,債權人將不能主張權利。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