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債務債權>

欠錢不還的人跑了沒有借條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1.96W)

一、欠錢不還的人跑了沒有借條怎麼辦?

欠錢不還的人跑了沒有借條怎麼辦

可以蒐集轉賬記錄、聊天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償還欠款。

提起民事訴訟時需準備:民事起訴狀,對方身份證影印件,證據清單和證據材料(即對方欠款的證據)。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後,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立案。對於不予受理的,會作出裁定書;若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受理立案後,人民法院會安排時間開庭審理。適用普通程式的,人民法院會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經批准可以延長,並會出具延期審理通知書

人民法院在審理結束的,會依法判決並出具民事判決書;判決書中會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

當事人若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對於借款到期沒有歸還的,起訴至法院,法院會通過電話通知、郵寄、留置、公告等方式通知被告人,在法定時間仍拒不不到庭的,可缺席判決。”

二、欠錢不還人失蹤了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

失蹤人的財產由債務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係密切的其債務人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的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債務人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由此可見,宣告失蹤後將能確定對失蹤人的財產代管關係,並能解決對失蹤人所欠債務的清償問題。所以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借債權人錢的人失蹤,然後要求從債務人的財產中清償欠債權人的債務。

受法律保護的債務關係不能因為債務人逃跑就可以不還錢了,但最好的方法還是通過債務人身邊的朋友同事或親戚等確定了當事人的具體下落,因為法院缺席審判雖然有利於原告方,但找不到被告方下落的判決書也沒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