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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借條的寫法有什麼規範?

債務債權 閱讀(2.96W)

我們在法制節目中經常會看到借貸雙方因借款問題糾紛而鬧上法庭的案例,很多情況都是由於當事人沒有按照借條規範寫法造成的。那麼民間借貸借條的寫法是怎樣的?書寫借條有何注意事項?接下來本站小編給大家做個簡要說明。

民間借貸借條的寫法有什麼規範?

一、民間借貸中借條應該如何寫?

1、借條要當面寫,出借人要親眼所見借款人簽字,不要接受已經提前寫好的,因為借款人用他人之手來簽字,這個借條就失去了證明力。必須當面看著寫。

2、不要寫借條原因!比如因為什麼原因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

3、借條簡潔明瞭,無文字陷阱,比如”A借B100元“ 或者”A借了B100元“都不完全,前者是不明確出借跟借款人關係,後者”A借到多少不知道,所以應該寫 A借到B100元“借到表示已經收到。

4、附帶上身份證號碼,同時檢視身份證名字,要記得寫身份證上的名字,因為有的人用化名或者常用名跟你交往,借款!那麼無論借款人還是保證人,簽字要用身份證名字,然後寫上身份證號碼。借條一定要是借款人書寫,出借人不要有別人代寫,防止最後借款人不承認。

二、借條書寫注意事項

1、準確書寫姓名

出 具借條時一般借款人會署名,這是常識,但是有些人有學名(大名)、乳名(小名)、字、號、綽號,還有的名字音同字不同。借條作為表明雙方借貸關係的法律文 件,署名應當準確、規範、嚴謹,嚴格按照身份證上的法定姓名簽署。作為出借人對借款人的署名應當高度重視,一般穩妥的做法是要求借款人攜帶身份證,按照身 份證上的名字署名,並附上身份證號碼。可能有些人覺得這個建議小題大做,但真正發生爭議時可以省卻不少麻煩。本人曾代理一個案件,借款人的名字為同音字, 讀音相同用字不一樣,借款人後來否認自己有這筆借款,也否認借條上的借款人就是自己,最後只能提起筆跡鑑定,費了不少的功夫。同理,借條上對出借人的名字 也應當準確,本人代理的一個借貸案件,由於借條上出借人的名字為同音字,法院立案庭不予立案,最後只好到派出所戶籍室,要求出具證明為同一個人,但派出所 不清楚情況,不同意出具證明,要求到居委會開證明再到派出所蓋章,繞了許多圈子,才把案子立上。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由夫妻兩人共同署名,以做到有備無 患。有些人在經濟狀況惡化後會利用假離婚來逃避債務,其配偶往往以不清楚借款情況、該借款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而不認可欠債。

2、明確約定利息

個人借貸一般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有些人礙於情面,對借款是否計算利息含糊其辭,為今後糾紛埋下了隱患。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在金錢往來上親朋好友之 間更應當明明白白,這樣反而更有利於長久保持情誼。因此,借貸時應當明確借款有償無償,有償借款利息的計算方式是月息還是年息,利息是同本金一起支付還是 提前分段支付。這些情況都要在借條上約定清楚明確,才能避免以後發生紛爭。一般民間借貸借條上沒有約定利息,視為無息。如果是有息借款,根據法律規定,利 率最高不得超過央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3、借款期限

借貸雙方可以約定還款期限,也可以不約定具體的還款期限。約定了具體的還款期限的,其訴訟時效為期滿之日起2年。出借人應當在還款期至後2年內及時要求借款 人清償,以防止因為訴訟時效已滿而喪失勝訴權。生活中常見情況是出借方進行過多次口頭催促還款,但由於沒有保留書面證據,一旦面臨訴訟時在時效上就存在重 大的舉證風險。其實有一個辦法可以輕而易舉解決這個問題,即“新桃”換“舊符”,如果在催促還款時借款人暫時無力清償借款,可以在訴訟時效將要屆滿前要求 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條,以新借條換取舊借條,這樣可以有效避免時效屆滿問題。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隨時要求借款人清償,但要給予對方合理的 準備時間。

4、提供擔保

如果借貸數額巨大,為確保借款資金安全,應當要求借款人出具擔保。擔保有物保和人保兩種方式,物保就是借款人用自己或他人(當然要經過同意)的財產擔保(一 般為不動產),這樣就要辦理抵押擔保手續,比較麻煩。最好使用人保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親友在借條上簽字作保。擔保應當使用連帶保證, 保證期間儘量拉長一點,不能短於借款還款期限。一旦發現借款人經濟狀況惡化,喪失還款能力,應當及時向保證人主張擔保責任,以防止保證期間屆滿,擔保人不 承擔保證責任,致使擔保落空。

5、要求借款人寫“收條”而不是“借條”

如果借貸者寫的是“借條 今借某某人民幣×萬元,某年某月某日之前歸還”,借條本身無法證明錢款出借人(債權人)是否已經把錢款實際支付給借款人(債務人)了,借款人是否已經拿到 借款了,以後發生糾紛時借貸人有可能會說:“我雖然向他借過這筆錢,他也答應借給我了,但是並沒有把錢給我,我一直沒拿到這筆錢。”所以,出借人最好要求 借貸人寫“收條 今收到某某借貸給本人的借款人民幣×萬元, ”,如此就可以證明出借人已經把借貸人所借款項支付給了借貸人,借貸人已經收到了該筆借款。

我們在生活中,保不齊也會遇到他人向我們借錢的事情。所以關於民間借貸借條的寫法這個小常識,我們還是有必要知道的。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在借條中要正確書寫姓名、明確借款利率和期限等,如果金額比較大,還要寫清擔保人資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平頂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