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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私人欠款不還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1.39W)

一、拖欠私人欠款不還怎麼辦

拖欠私人欠款不還怎麼辦

1、按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

2、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物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並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先實現自己的債權。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還,債權人便可以扣押該耕牛以敦促甲還債,也可以依法變賣該牛使自己的權利實現,也可使耕牛折扣歸己,餘款可退還。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權。

二、人民法院判決後私人欠款不還

1、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

2、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3、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4、 強制被執行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

5、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也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6、被申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

7、被申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所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

三、私人欠款被起訴後果是什麼

欠別人錢,被起訴,在法院判決生效之前還談不上後果,如果在法院判決生效後拒不履行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1、原告起訴後,應當積極應訴,爭取對自己有利的判決;

2、如果法院判決對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儘快履行;

3、法院判決生效後,原告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照,法院會依法查封、凍結被執行的財產;

4、如果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將影響被執行人的日常生活,比如不能乘坐高鐵等;

5、最後,被執行人可能因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文書而被判處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