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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違約的後果怎麼處理?

債務債權 閱讀(3.15W)

債務違約的後果怎麼處理?

在合同履行中,出現合同當事人違約的需要違約方承擔法定的違約責任。對於違約責任的承擔形式合同法也有明確的規定。根據違約程度和對方損失大小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不一樣。下面,本站小編為您介紹違約責任的承擔。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賠償實際損失

所謂實際損失,是指違約方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在事實上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一般情況下,實際損失,包括財物的減少、損壞、滅失和其他損失及支出的必要費用,還包括可得利益的損失。當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當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全面履行

這裡所說的全面履行,是指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如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金等)後仍應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也就是說,違約方承擔了經濟責任後並不能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自然免除合同的法律約束力,不能免除過錯方繼續履行合同的責任。

債務違約的後果怎麼處理? 第2張

只要受害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除了法律另有規定外,違約方又有能力履行,違約方就必須繼續履行未完成的合同義務。

合同違約的免責事由

免責事由也稱免責條件,是指當事人對其違約行為免於承擔違約責任的事由。合同法上的免責事由可分為兩大類,即法定免責事由和約定免責事由。法定免責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規定、不需要當事人約定即可援用的免責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約定免責事由是指當事人約定的免責條款。有人認為,抗辯權也可成為免責事由。其實,行使抗辯權並不構成違約,因而無責可免。

不可抗力的範圍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自然災害,如颱風、洪水、冰雹;

(2)政府行為,如徵收、徵用;

(3)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

在不可抗力的適用上,有以下問題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約定不可抗力條款,不影響直接援用法律規定

債務違約的後果怎麼處理? 第3張

(2)不可抗力條款是法定免責條款,約定不可抗力條款如小於法定範圍,當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規定主張免責;如大於法定範圍,超出部分應視為另外成立了免責條款,依其約定;

(3)不可抗力作為免責條款具有強制性。當事人不得約定將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責事由之外。

3.不可抗力的免責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違約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有以下例外:

(1)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合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要麼是賠償損失要麼是違約者繼續履行,如果履行合同還有意義,一般會要求違約者繼續履行。對於合同違約的免責事由本站小編在上文中也為您整理提供了,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