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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一年到期沒還需換借條嗎?

債務債權 閱讀(8.26K)

一、借款一年到期沒還需換借條嗎?

借款一年到期沒還需換借條嗎?

借款一年到期沒還不需要換借條,借款期限為一年,一年到期後,將借款還清,借條應當退給債務人,借條就沒有用了,可以由債務人銷燬。若是沒有經濟能力,但是承認還款的,此時也不需要更換借條,簽訂和解書即可。

相關的債務人沒有及時進行還款的。相關債權人可以根據相關的借條和證據,索要自身合法的經濟財產。也可以到相關的人民法院對這類事件進行訴訟,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這類事件的影響。

二、怎麼通過法律途徑討債

1、選擇管轄法院

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25條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在簽訂合同時,為防止日後發生爭議糾紛,應爭取並註明對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轄案件;當然在即將提起訴訟前,注意在雙方協商調解中補籤相關協議,約定好法院管轄地。

2、申請財產保全

債權人可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債務訴訟的同時遞交一份財產保全申請,並提供有關債務人的財產情況,以便於人民法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它方法。以防債務人轉移財產,造成債權人經濟損失。但是這一方法的缺點在於,申請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較煩瑣,要求有債務關係的明確有效的證明,還要儘量提供對方財產的相關材料,申請人還必須事先提供保全擔保。

3、申請支付令或者公證還款協議

若債務人對其所欠債務並不否認,而只是一味以種種藉口拖延還款,債權人則可聘請律師介入與債務人簽訂一個還款的協議並進行公證。對雙方的債權債務進行確認,並根據自身債權債務的特點及對方的財產、經營情況,有針對性的草擬還款協議,在這個還款協議中要注意約定還款的具體方式和期限,還可以和對方約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就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有了這樣的還款協議,還款期限屆滿債務人未清償其所欠款項,債權人可以依據協議的條款直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免去大量煩瑣的訴訟程式,節約時間和金錢。

4、要注意訴訟時效的規定。

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一般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二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當然在時效即將到期之時,債權人要及時追討或及時向法院起訴。

一般在同一個借貸關係之中,債務人指需要書寫以此借條即可。若是借款期限屆滿,需要償還債務,但是卻沒有經濟能力,此時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延期還款期限即可,並不需要其重新書寫一次借條。若是拒不償還的,此時可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