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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時借條多少錢要轉賬記錄?

債務債權 閱讀(9.03K)

一、起訴時借條多少錢要轉賬記錄?

起訴時借條多少錢要轉賬記錄?

起訴時是沒有規定借條要多少錢才要轉賬記錄的;起訴時有借條的情況下,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但是否發生實際的借貸事實,還需要轉賬記錄來進行證明。建議無論多少金額的交付都要使用轉賬的方式固定證據,否則出借人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未收到款項,會造成法院對事實認定的難度增加。

在對待傳統的數額較小的民間借貸案件,如果出借人主張是現金交付,但沒有付款憑證的,出借人提供借條,並能作出合理解釋的,可以認定交付借款事實的存在。而對於大額現金:原告僅有借款協議和借條,沒有出借大額資金流向憑證,但能說清大額借款給付方式、時間、地點、清點方式與交接人,並有相關證據證明所述事實,被告當事人不否認或雖否認、但不提交或不能提交相反的證據予以反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證據予以確認和支援。

如果原告僅提交借款協議和借條,沒有大額出借資金流量憑證,又不說明出借大額資金的事實經過,而被告不承認收到大額借款,又提交證據證明沒有收到自己借條中所稱的借款,人民法院應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認真稽核出借人有無鉅額資金給付的能力,如原告不能證明大額資金給付事實,人民法院則可以證據不足為由判決不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二、借條的訟時效是多久?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借條是證明雙方有債權關係的最好證據,而對於轉賬記錄是證明債務人已經收到借款的最好證據,如果雙方因債務而引起糾紛,那麼對於借條和轉賬記錄都是需要提供的,如果是利用現金的方式進行支付,那麼債權人除了提供借條之外還需要作出合理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