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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條在異地法院起訴是否可以?

債務債權 閱讀(3.32W)

一、有借條在異地法院起訴是否可以?

有借條在異地法院起訴是否可以?

有借條在異地法院起訴是可以的,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到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來進行起訴。個人借條法律效果是對方應當按照借條當中約定的還款期限按期還款借條的有效期是指借條的訴訟時效,借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訂的真實有效的借條無論多久,借條本身都是有效的。時間只是確保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是否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問題。

關於借條的訴訟時效,與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一樣要看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如果寫明瞭還款日期,那麼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三年時間。如果沒有約定歸還時間,則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二、如果超出了借條的訴訟時效該怎麼辦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儘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欠條達成的還款協議。如果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該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係,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根據相關的法規規定,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借款人法律地位雖然不一定等同於信用社,但借款人仍然可以考慮採取這種措施,總比毫無辦法強吧。

3、如果在3年之內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過權利,而且有證據證明,那麼會造成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自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

4、通過非訴訟方式主張權利

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有關單位提出主張權利的請求,從提出請求時起,訴訟時效中斷。經調解達不成協議的,訴訟時效時間即重新計算;如調解達成協議,義務人未按協議規定期限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就從履行期限屆滿時重新計算。此外,債務人向仲裁機關或有關主管機關主張權利的,也可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在當下的社會,現在如果要憑藉借條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還款的話,肯定是需要提交相對的一些證據的,比較常見的一種證據就是借條,但是還需要注意的就是管轄權方面的問題可以異地起訴,但是必須要符合管轄的原則,也就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是有管轄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