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借條欠錢不還是不是可以直接交給法院起訴嗎?
1、憑藉條可以到法院起訴,只要滿足民事訴訟中的起訴條件就可以。
2、借條是可以作為開庭時的證據。
具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2、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民事訴訟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民事訴訟開庭流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綜合上面所說的,欠錢不還是可以由債權人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並且也符合起訴的條件,那麼就可以獲得法院的受理,所以,借條是保障雙方最好的證據,在債務在寫好之後一定要保管好,這樣才能避免讓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