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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異地被起訴可以在本地應訴嗎?

判決執行 閱讀(3.28W)

一、異地被起訴可以在本地應訴嗎?

法律規定異地被起訴可以在本地應訴嗎?

異地被起訴不可以在本地應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二、怎樣確定管轄法院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民間借貸糾紛作為合同糾紛也適用該規定。

(一)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二)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我們國家對於民事案件的管轄權問題是非常的重視的,如果沒有找準人管轄法院的話,有可能會被裁定駁回起訴,同時還需要注意的就是如果在其他地方是有管轄權的情況之下,原告在其他的地方起訴被告,被告不能在本地應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