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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死了還用還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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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死了還用還錢嗎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總會因為各種原因有一些債務問題,相信很多人都聽說過這樣一句話,就是“人死債消”這句話。但是這句話對大多數人是一種誤解,一個人如果死亡了,但是並不代表欠這個人的債務問題就消除了,人死和債務消除兩者之間並沒有必然的關係。但是從法律上面說,不管是這個債務人死亡了,但是這個債務依然是存在的,並不是消亡了,債務人即使是債權人死亡了的情況,還是需要繼續償還這個欠款的,這個雙方之間的債務並不會因為債權人的死亡而結束這個債務的問題。

我們生活在這個社會上,會和各種人和事情打交道,一般也會遇到借別人錢,或者是欠別人錢的這種情況,那麼一旦有借款或者欠錢的情況,那麼這個時候雙方就自動形成了債權債務的關係,那麼從法律層面上來說,這種債權債務的關係不會因為債權人的死亡而終止這個債務。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的《繼承法》的相關法律上的解釋是這樣的,遺產指的是當事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的合法財產,這筆財產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個指的是當事人的一個收入;

第二個是當事人的合法的房屋,財產的儲蓄和生活用品方面;

第三個是當事人的樹木,家裡養的家禽牲畜財產;

第四個是一個公民的文物遺蹟圖書資料;

第五個指的是在法律層面上所允許的當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

第六個有的是當事人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方面的權利;

第七個指的是當事人在法律層面上的其他的合法財產,這個合法的財產就包括了有數目金額的證券,還有一個是履行所標記的財物方面的債權等等。上述情況可以看出,債權人借錢給了債務人之後,這個自然而然形成的債權就是當事債權人的遺產的一種,是可以由債權人的繼承人來繼承這個債權的。換而言之,即使當事人這個債權人死亡了,雙方的債務問題依然是存在的,所以這個債務人依然要還清自己的債務問題,只是這個還錢的物件變成了原有債務人的繼承人而已。

那麼這麼說來的話,哪些屬於債權人的繼承人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繼承法》中有明確的規定,債權人的繼承權利對於男女是平等的,而且債權人的遺產繼承是有順序的,這個順序繼承是按照以下順序的:

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當事人的法律上的配偶,當事人的血緣關係的子女,以及當事人的父母;

第二個繼承的順序是當事人的兄弟姐妹,當事人的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其中上述所說的子女就包括了當事人結婚之後與配偶所生的子女,還有當事人的私生子女,或者是當事人領養的子女;

還有一種是與當事人有撫養關係的養子女,上述所說的父母,這個是包括了當事人的親生父母,或者當事人是領養的話,那麼也包括養父母還有和當事人具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這個兄弟姐妹包括了有血緣關係的親生姐妹還有同父異母的姐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