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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合同違約金如何確定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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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貸款合同違約金如何確定是多少?

貸款合同違約金如何確定是多少?

1、 違約金數額的問題

有合同的從合同約定,對於違約金的數額確定,通常是以合同約定的數額為準來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所以當時在貸款時肯定簽訂有貸款合同,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條款下應當對違約金的支付數額有約定,根據當時的貸款合同約定數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即可。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 違約金上限的問題

法律規定違約金不得超過合同標的額的30%,如果貸款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沒有超過貸款金額的30%,也就是15萬,那麼有違約行為時應當如約支付,如果違約金數額超過了15萬,那麼超過的部分無需支付,因為已經超過法定上限,超出部分的約定違法無效。

二、違約責任認定

賣家因為銀行放款慢追責,一般在兩種情況下才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一是買家本身存在過錯,比如提交的資料有問題;二是在合同或者別的書面檔案裡明確約定,超過一定時間銀行沒有放款,由買家承擔一定的補償責任。

如果沒有特殊約定,買家已經配合辦理了全部手續之後,銀行的放款時間是買家無法控制的,因此很少會約定買家要承擔責任。既然沒有過錯責任,也沒有事先約定,賣家直接起訴的話,依據不足,贏面不大。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買家可以拒不接受銀行上浮利率,一直拖著。假如銀行明確提出必須上浮利率,否則不貸款給買家,這個時候買家仍然拒絕,則將會承當違約責任。

因為,違約責任的成立不以過錯為要件,買家以自己無錯為由拒絕承擔責任的說法不符合合同法。

綜上所述,各大銀行的貸款專案中對於違約金的相關規定,每個銀行對於違約金的規定都各不相同,再貸款的時候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來選擇銀行進行貸款,不及時還款或者提前還款都是要賠償違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