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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債務糾紛怎麼起訴

債務債權 閱讀(3.27W)

民事債務糾紛解決的方法有很多,包括協商、調解、仲裁以及訴訟。當事人之間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作出選擇,充分運用其中一種或多種方式來解決相關糾紛。如果是訴訟的話,就會涉及到民事債務糾紛如何起訴的問題。下面,本站小編為你做具體介紹。

民事債務糾紛怎麼起訴

民事債務糾紛怎麼起訴:

(一)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應當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間借貸的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決還是中止訴訟取決於是否“借貸關係明確”。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法院將缺席判決;對於借貸關係不明確,事實難以查清的,將中止訴訟。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貸憑證等“借貸關係明確”的證據材料,否則一旦借款人失蹤,案件將無限期“中止訴訟”。

(三)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法院受理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對於借貸關係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此外,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對於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合夥經營期間,個人以合夥組織的名義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合夥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民事債務糾紛的情況有多種,想要順利的進行解決,同時還能維護當事人的利益,那麼就需要充分的進行分析後,選擇適當的方式進行解決。在不同的情況下,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債務糾紛的,起訴的法院都不一樣。更多債務糾紛的內容,歡迎你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