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債務糾紛起訴狀
關於債務糾紛起訴狀的範文如下: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絡方式。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絡方式。
請求事項:(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絡地址)。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附:1.本訴狀副本×份(按被告人數確定);
2.證據××份;
3.其他材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