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債務債權>

如何才能預防欠款糾紛?

債務債權 閱讀(2.6W)

近年來,託福於國家經濟的發展,人們的收入越來越多,生活也越來越好,但有關欠款的糾紛卻亦在增多,所以,為了保護自己的債權,人們一定要學會預防欠款糾紛。那在實踐中,出借人應該如何才能預防欠款糾紛呢,如果發生了欠款糾紛又應該怎麼辦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詳細的講述。

如何才能預防欠款糾紛?

一、如何才能預防欠款糾紛

作為方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重視審查方的主體資格;

2、審查債務方的經營範圍;

3、審查雙方所經營內容是否合法;

4、審查債務方的償債能力;

5、審查債務方是否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6、審查有無必要簽訂合同或協議,準備簽訂的合同或協議條款是否齊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是否明確;

7、審查有關條據是否規範,比如若債務方出具的是應收票據(債務方能出具應收票據的,則要儘量採用該方式,因為應收票據的風險遠遠小於欠條之類的條據),則要嚴格審查所開票據是否規範;

8、能採取擔保措施的,要儘可能要求債務方提供擔保,因為經擔保後的債權優於其他債權優先受償,這是降低風險的有效方法,當然在設立擔保時要注意擔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二、發生欠款糾紛該怎麼辦

1、選擇恰當的解決糾紛的方式

當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首先應及時協商解決。因為協商解決有利於維護雙方的感情,有利於以後繼續合作,而且協商解決簡便、迅速、耗費少、便於執行,因而是一種常用方法。

如果當事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構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利用訴訟方式解決糾紛時,法院一定要及時、正確地審理案件,解決糾紛,不要久拖不決,以減少雙方當事人的經濟損失,維護國家、社會和公民個人的利益。

2、注意解決借款合同糾紛的期限

借款合同規定的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應在一定時期內履行,當借款合同出現糾紛時,也應該及時解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解決借款合同的糾紛有一定期限限制。其期限適用《民法典》關於一般訴訟時效的規定,即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兩年不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其權利。因此,合同當事人,特別是貸款人在借款合同發生糾紛後,要及時解決,不要超過時效限制,使自己喪失勝訴權,從而遭受經濟損失。

希望對您能有一定的幫助。常見的欠款糾紛一般是由於借款人不按時還款、還利息而引起的,甚至是有時借款人會直接玩起失蹤。對於這些棘手的情況,如果您不知道應該如何解決,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提供相應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