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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先還本金還是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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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在多數民間借貸都是有償的情況下,借款人進行還款的就會涉及到本金和利息的償還。而現實中,要是借款人資金不夠的話,此時民間借貸先還本金還是先還利息呢?關於這個問題,本站小編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分析解答。

民間借貸先還本金還是利息

一、民間借貸先還本金還是利息

首先,《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

該法條實際上已經確立了先息後本的清償順序精神,對於長期借款合同,要求當事人每一年支付一次利息,可以看出法律更加註重保護借款人對於利息的獲得,所以利息的支付要先於本金的支付。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並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

(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

(二)利息;

(三)主債務。

該解釋進一步確立了借款合同中為明確約定還款順序的,先還息後還本的立法精神。

最後,根據借款合同履行的通常交易習慣。

現行銀行借款合同一般也都約定先還利息後還本金,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約定不明的事項,可按交易習慣確定。所以,按照一般借貸關係的交易習慣,也可以確立先還息後還本的還款順序。

二、借款人不按時還款怎麼辦

由於民間借貸多屬私人交易行為,目前沒有專門針對民間借貸的法律出臺。民間借貸尚缺乏必要的法律約束,一旦產生爭議或糾紛,一定要依法進行處理。有句俗話叫“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還仍然存在著不講信用的人,他們有的到期不還,有的借整還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項已經超過雙方民間借貸借條約定的還款期限,但借款仍未歸還的,出借人就要考慮催討,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內返還借款。

民間借貸逾期不還要及時起訴。借貸雙方權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應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超過三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逾期還款計劃,同時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於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民間借貸合同為有償合同的,出借人除了可以主張本金外,還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如果借款人無力全部支付的話,出借人就應當瞭解民間借貸先還本金還是利息,為自己爭取更多的權益。另外,有的借款人借錢不還,出借人一定要知道借款人不按時還款怎麼討債。如果討不到債,可以來電諮詢律師,看怎麼處理比較好。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民間借貸一般是先還利息再還本金。因此上文中提到的民間借貸先還本金再還利息的說法就是有問題的。其實,實踐中,當事人可以就民間借貸究竟是先還本金還是利息作出充分的約定。而要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話,則就需要按照交易習慣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