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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債務債權掛賬的單位

債務債權 閱讀(2.7W)
存在債務債權掛賬的單位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村級債務債權存在的問題




    第一、債權債務問題,不是單純的對方拖欠和資金流緊張的問題,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問題。 存在債權難以回收現象的原因,大多存在一下幾個方面:



    1、經營環節選擇客戶存在失誤,對於客戶還款能力的估計存在失誤;



    2、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關鍵問題,造成事實上的被動;



    3、債權疏於管理,長期沒有專人負責,催討不力,讓欠債者感覺不到還款的壓力和必要;



    4、採用的清收債權的方式不科學,沒有以最經濟的手段獲得最大的效果;



    5、認為繼續合作為重,暫時擱置債權,造成越來越多的債權存在;



    6、對於債權存在的風險問題防範不夠,多次亡羊補牢。



    第二、各種拖欠的模式分析 關於債權債務清理各個企業都曾經做過很多方面的探索,通過分析不良債權的現象,也就瞭解了其他企業拖欠款項的手段,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採用採購、加工、銷售分立經營的模式,各自成立法人單位對外承擔責任,讓企業債務停留在採購環節,並且設立多個採購法人單位,避免短時間內債主蜂擁而止。目前許多集團化經營的企業多采用這種方式。



    2、利用市場優勢地位,迫使供應商壓低身價進行合作,對結算以及資金佔用作出不利於供應商的合同約定,從而合法的拖延付款時間。



    3、採用意向式大宗交易做誘餌,針對先期交易拖延付款,讓供應商心存餘悸,不敢貿然催款。



    4、交易中採用各種理由推託付款責任,比如提出各種質量問題和藉口,拖延給供應商辦理結算的手續和時間,讓供應商無法儘快獲得有效的催款憑據等。



    5、採用善意欺騙方式,多次承諾付款均不予兌現,態度誠懇,行為惡劣。以上為普遍存在的拖欠款項的方式和手段,當然還有其他更多的情況,但大多類同。



    以上資料當中整理的關於村級債權債務有哪些管理方法的相關資料都是非常簡單有效的,大量爛尾的債務債權無不都是因為村委會還是對於債務債權的管理不到位,如果平時就有比較負責任的會計人員專門來處理村裡面的債務債權,對一些日常的支出,村級招待的這些都有明確的記錄,清償債務債權不至於到最後弄得一塌糊塗的地步。